起重吊装有哪些“不吊”规定?
发布时间:2021-04-06 点击次数:次
起重吊装作业是指使用起重设备将建筑结构构件/设备提升/移动至设计指定位置和标高,并按要求安装固定的施工过程。在吊装时需考虑到是否安全;起重吊装时,应注意以下规定:
1.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不准有人停留或行走。
2.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,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。
3.钢筋、型钢、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,多点起吊。单头“千斤”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。
4.多孔板、积灰斗、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。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。
5.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,吊砖必须使用砖笼,并堆放整齐。木砖、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,叠放不齐不准吊。
6.楼板、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。
7.埋入地面的板桩、井点管等,以及粘连、附着的物件不准吊。
8.多机作业,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,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,无安全措施不准吊。
9.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。
10.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。